公司vi設計原則:
(一)有效傳達公司理念(Ml)的原則:與一般的商標設計不同.VI設計的核心和首要目的,是有效傳達公司理念和公司精神.因此,VI設計不能單純追求所 謂的技術美學效果,而必須以再現和傳達一公司經營理念、價值觀為出發點,以增強傳播力、感染力和認同感為歸宿。事實表明,成功的vi設計,無不以傳達公司的理念為核心。
(二)強化視覺沖擊的原則:心理學的研究表明,人類通過五官感覺器官(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及觸覺)所獲得的全部信息中,通過視覺器官獲得的信息占全部 信息的83%以上;并且,通過視覺所接收的信息,具有較高的識記、再認和回憶的價值。因此,在VI設計中,應當以視覺傳達設計和增強視覺沖擊力為重心,開 發高品位、高效率的視覺符號傳達系統。
(三)強調人性化的原則:現代工業設計,越來越重視人性化設計,以便消除現代工業產品帶來的人性異化.特別是在VI的設計中,人們更加重視通過公司標志、字體、色彩、名稱、象征圖案、公司造型等視覺符號,來表現與消費公眾之間的親和力和溫卑感,增強人們的心理認同.據《香港市場》1991年報道,世界各國 公司標志設計的發展,呈現出“感性凌駕理性的公司標志發展趨勢."
(四)簡潔明快的原則:由繁到簡、由靜到動、由具體到抽象符號,追求簡潔明快和最佳傳播效果,是VI設計的基本趨勢和重要原則。
(五)增強民族個性與車重民族風俗的原則:由于每個民族都具有各自獨特的思維定勢、審美定勢和語言差異,因此在VI設計時,必須充分考慮在美感、素材、語 言溝通上存在的民族差異和民族特色,增強民族個性。中華民族的審美定勢表現為“寫意”,即追求整體的和諧、對稱和意境。而西方民族則表現為“寫實”,即追 求色彩、線條、構圖的整體感性效果。
(六)道寧法律法規的原則公司視覺識別(vi)大都用于商業活動之中,因而必須遵守國際國內重要的法規,以免給公司經 營活動帶來不必要的影響和損失,例如,北京vi設計時,必須首先熟悉與公司經營關系最密切的國際法規和公約,其中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合約》就是主要的國際法文 件;我國的公司更應當熟悉《中國商標法》及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。